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

小小輪胎行 -- 輪胎好貴?不換能省多少錢-2

本篇文章經  小小店長 同意轉載。 由店長於 2007-03-05 11:13 發表於 Yahoo 部落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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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自自由時報
爆胎翻車 胎紋太淺惹官司
記者傅潮標/苗栗報導

輪胎的胎紋太淺,不但危及行車安全,還可能吃上官司!
苗栗市44歲徐姓裝潢工人,駕駛小貨車搭載同事上工
途中車子爆胎翻覆,導致同事頭部重創,家屬提告

檢察官發現小貨車輪胎胎紋太淺卻未更換
認定徐某有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嫌,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

去年4月19日,徐姓裝潢工駕駛小貨車搭載4名同事
從苗栗市出發到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施工
上午7點多行經國道3號嘉義民雄路段時
因左後輪爆胎,車輛翻覆,1名同事頭部嚴重受創
送醫救治後仍心神喪失,他的哥哥對徐某提出告訴

檢察官向台灣嘉雲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調閱鑑定報告
發現肇事原因是輪胎胎紋深度不足1.6公釐,導致爆胎擦撞護欄
徐姓裝潢工提出車輛保養紀錄,主張車子有定期保養
但檢察官檢視並無更換輪胎的紀錄,只是更換機油與其他料件

徐某辯稱,他只是受雇者,車子是公司的
開車前曾詢問老闆,老闆說車子有保養

但檢察官認為這輛小貨車平時都由徐姓裝潢工使用
開車是他的附隨業務,駕駛前理應注意車胎狀況卻疏失未注意

顯然有過失,業務過失致重傷的罪嫌足以認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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